1.金賽銀出事了,平安金賽銀事件是怎么回事
2015年9月底,位于北京金融街上的中國平安集團北京分公司樓下,聚集了近百名投資人向平安集團維權。國慶期間金融界非常火的三個詞:“中國平安”,“60億”,“金賽銀”。涉嫌200多名平安員工。
近百名投資人進行維權表示購買了中國平安北京分公司兜售的理財產品出現了兌付危機,投資的錢拿不回來!其原因是深圳金賽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陷入嚴重的兌付危機!同時他們稱有200多名平安保險的業務員參與其中。
但購買合同,合同內容及落款均未有任何中國平安的表述和公章。據投資者爆料,銷售、簽合同從沒見過金賽銀等公司的人,都是只通過平安保險的業務員,先給錢,再給合同,見到合同的時候落款已經簽好是金賽銀。
一位姓趙的女士說:“我買了該產品,記得當時是平安的業務員,戴著平安的工牌,在法定工作日內,向我介紹該產品,并說是平安公司回饋老客戶,只有VIP才能購買的產品,怎么轉眼間性質就變了?這該怪誰?”
平安業務員:領導授意才敢銷售
據界面記者表述,多位業務員說他們是在領導授意下才銷售的上述產品,同時記者獲得的證據也顯示,在銷售產品階段,有平安保險營業部的負責人統一給業務員培訓講解上述產品。而且在7月,業務員向營業部的領導尋求解決辦法,領導還給與回復稱,“盡快約客戶去尚都(金賽銀北京公司所在地)談延期補償協議,由金賽銀的人接待,減少業務員的壓力。”
恐怖的金賽銀,千名員工只剩20人
深圳金賽銀是一家以產業基金、并購基金等發行與管理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基金管理機構,其官網宣稱,其主要投資優質的地產并投項目、礦業并購項目,年化回報率可保持在50%以上,管理基金規模高達150多億。據數據顯示,金賽銀在全國發行尚未兌付的基金產品共27只。
今年4月,金賽銀就出現產品到期無法兌付的問題,緊接著上千名員工開始離職,目前僅剩不到20人,金賽銀法定代表人王維奇也在9月份失蹤。截至9月25日,根據金賽銀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統計,金賽銀募集資金63億元,尚未兌付的約30億元。近期,深圳公安局羅湖分局已對金賽銀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
2.金賽銀案件維權,怎么才能找到維權群眾
平安人壽北京分公司及金賽銀委托的律師事務所。
九月份以來,部分金賽銀基金投資者接連幾天聚集在北京金融街上的中國平安壽險北京分公司樓下維權,引發關注。
這些投資者中,大部分購買了深圳金賽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賽銀”)出售的產品。今年4月份,金賽銀開始出現產品到期無法兌付的問題,包括張家界金賽銀旅游文化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企業(有限合伙)、湖南長沙省會地標商務綜合體基金、羅蘭金都購物公園基金等,年利率為10%,利息季付。
截至9月25日,根據金賽銀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統計,金賽銀募集資金63億元,尚未兌付的約30億元。據悉,維權的投資者中投入金額最大的650萬元,最小的12萬元,多數人投資額在60萬元左右。
金賽銀銷售的產品為何要找上平安,個別投資者表示,是受到平安保險業務員“保本保息”、平安銀行托管的虛假宣傳進而購買的上述產品,現在金賽銀跑路了,負責人聯系不上,平安理應為此承擔責任。
一位購買了金賽銀基金產品的投資者告訴記者,他是在今年1月購買了這款產品,此后,曾收到過一次基金的利息,今年下半年,產品第二次付息時間內,她并未收到利息。后來主動致電基金發行方才知道發行產品的公司3月開始已出現資金鏈斷裂。“得知消息后,我馬上趕往金賽銀在深圳的辦公室。才發現整個公司已人去樓空,連招牌都被摘下了,員工已寥寥無幾。想找金賽銀拿錢,連渠道都沒有了。基金是通過平安的保險業務員購買的,平安理應承擔責任。”
針對平安銀行進行托管的問題,記者致電平安銀行得到的答復是,根據托管法規和托管合同,銀行的責任主要在于為客戶提供賬戶開立、資金清算以及監督資金投資對象是否符合托管協議約定的投資范圍等服務。托管行不承擔基金的投資風險,不對投資收益的收回承擔職責,對已劃出托管賬戶的資金投資狀況不承擔監督職責。
此外,記者看到的投資者購買合同中顯示,合同內容及落款均未有任何平安方面的表述和公章,均為投資者和金賽銀基金、慧融基金、恒達信安等公司簽訂的,并且還有投資者簽字確認過的《風險提示函》。
長期從事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專家解釋到,金賽銀發售的張家界旅游文化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企業是屬于有限合伙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普通的理財產品不一樣的地方是,這種基金具有更高的風險,投資人需以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在購買該基金時,投資者一定是需要知曉其風險并簽署相關文件的,投資人應該承擔對應的風險,因而,會有《風險提示函》專門提示相關風險并需要投資人親筆簽署。
一位熟悉案情的律師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平安并非金賽銀相關產品合同的合同主體,也不是投資項目的合伙人、管理人等其他相關主體。平安方面的負責人也強調一直以來禁止業務員銷售其他公司產品,保險業務員的代銷是個人行為,平安官方從未銷售與金賽銀相關的產品。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平安并不承擔金賽銀事件的合同責任。此事件的最終責任主體在金賽銀基金公司以及該公司的負責人王維奇,投資者應該采取法律手段進行合法索償。
3.金朝陽泛亞金賽銀埋的什么雷
投資者眾多,但并不是都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這就讓許多被“包裝”過的投資產品鉆了空子。自稱為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承擔著國家戰略儲備稀有金屬任務的泛亞曾經在媒體上也對日金寶做出解釋,稱日金寶為一款資金受托產品,幾番轉換下日金寶又從一個理財產品跳轉成為一個交易產品。
而金朝陽的Pre-REITs更是艱深,投資者對于該產品的了解都來自發售方的宣傳。 2。
相對于泛亞和金朝陽,金賽銀投資者的情況,與沒有看到和看清合同就投資有很大關系。此次事件中,投資金賽銀的投資者都是通過的平安集團下的業務員,投資者因為信平安,居然先把錢交給了業務員,過了一兩個星期才拿到了合同。
然后,這些無法兌付的理財產品,并不是平安發行的,購買合同里沒有平安的表述和落款。 3。
相比起金朝陽高價賣課、同時鼓動學員相互拆借并鼓吹自己的理財產品這種“傳銷”模式,以及泛亞宣傳高收益低風險的龐氏騙局,金賽銀的騙局看上去更為簡單,就是“飛單”,即平安的業務員賣非平安推出的理財產品,但由于投資者對平安的信賴,反而很容易上當。 其實,不管是那種情況,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都應全面了解產品本身及其風險,避免盲目追求收益。